龙亢农场:入选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
发布日期:2012-04-11 浏览次数:3060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名单的通知》,安徽农垦龙亢农场城镇被列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之一。
《通知》要求,试点镇要在当地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规划创新,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加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将通过调查研究、政策咨询、规划指导、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城镇改革发展经验,帮助解决试点城镇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使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通知》精神,安徽省发改委要求,试点镇所在市、县发改委要切实抓好方案的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经过多年的滚动发展,龙亢农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功能日臻完善,示范带动力逐步增强,目前已发展成为当地9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副产品、农资集散地和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促进了蚌埠市怀远县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力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龙亢农场城镇成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后,将充分运用国家发改委赋予试点工作的政策资源,紧密结合龙亢农场试验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战略重点,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科学制定试验方案,进一步明确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和支持政策,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科学开展,进一步增强农场城镇示范带动能力,为全国城镇提供改革发展试点经验。(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