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河人”将圆医保梦
发布日期:2007-06-28 浏览次数:3068
自2007年9月1日起,皖河农场居民可享受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6月25日农场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传出的喜讯。
为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近日,安庆市出台了《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此项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皖河农场。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皖河农场首批享受医疗保险的对象分别为:在校学生、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男满60周岁和女满50周岁的老年人、低保对象和重残人员。参保对象依据类别不同,每年只需缴纳10元、30元、110元和170元不等的费用,即可享受10万元或4万元不等的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此项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今后将逐年扩大,扩面后将有更多的皖河人享受医保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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