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湖农场:农发项目为有源头活水来
发布日期:2011-08-22 浏览次数:3306
走进七月的安徽省潘村湖农场,到处都是醉人的绿色,满眼都是乍泄的芳菲。那镌刻在女山湖畔的田园风光,如诗如画;那渲泻在淮河之滨的丰饶景象,如描如绘。广袤的潘村湖圩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到处散发着现代农业的气息,农业综合开发的滚滚热潮为这个安徽垦区的农业大场注入了无尽的活力和生机。
2010年5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落户潘村湖农场。项目总投资898.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71.30万元,自筹227.50万元。场领导一班人立足农场实际,将本期项目安排在有潘村洼“锅底”之称的二、四分场,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从改善农田水利、生产运输条件和改变农田面貌、生态环境入手,突出重点搞开发,围绕产业搞开发,树立“高起点规划,大规模开发,大力度整合,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开发理念,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通力协作、项目点积极响应、职工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走出了一条“规模开发、连片治理、科学投入、建管并重”具有农垦特色的新路子。
为推动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科学发展,农场制定了《潘村湖农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等五个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四制”管理,有力地保障了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同时,根据项目区内地形地貌,把水利建设作为土地治理项目的重中之重,通过沟渠疏浚、衬砌,兴建桥、涵、闸、排灌电站等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摆脱了项目区长期以来“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的困扰,实现了“遇涝能及时排,逢旱能灌上水”的旱涝保收目标。农场还出台了《潘村湖农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确定管护主体,明确了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保证了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2010年11月到今年6月的8个月时间内,项目区共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建设标准粮库951平方米,总仓容250万斤,新建排灌电站1座,建桥、涵、闸7座,衬砌沟渠5300米,铺设地下供水管道2200米;新修机耕道路3800米,购置大马力拖拉机及配套机具6台套,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任务。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今天,穿行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内,一派生机盎然,满目景象葱茏:大田内,在地作物生长茂盛;沟渠里,绿水长流,碧波荡漾;机耕道旁,新栽植的景观树木郁郁葱葱。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项目区的生产生态条件,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而且有效地推进了现代化新农场建设。昔日沉寂而贫瘠的土地,如今焕发着科技和时代的生机,孕育着广大农垦职工丰收的希望。农业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粮食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种子产业发展明显加快。项目区每年新增种植业产值380多万元,新增粮油产品154万斤,职工人均增加收入1400元。项目区农业增产、职工增收、科技示范作用增强的预期效应日益凸显。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被广大农场职工誉为小康工程,党和群众的连心工程。 开发一片,惠及一方。农业开发高潮迭起的潘村湖农场,正朝着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和开发群体多元化的纵深迈进。(安徽科技报2011年7月16日,杨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