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丰县与农垦水家湖农场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1-07-21 浏览次数:3156
7月20日上午,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政府与农垦水家湖农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长丰县委党校举行。省农垦集团副总经理程军作讲话,长丰县县长汤传信、水家湖农场场长刘国强致辞,长丰县委副书记夏伦平主持仪式。省农垦集团副总经理陈仁虎及集团公司经济开发合作部、土地分局和垦建公司、水家湖农场相关负责人,长丰县副县长黄锐及县发改委、招商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和水湖镇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长丰县与水家湖农场有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这次场县深化合作的原则是,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互惠互利、全面合作,项目突破、产业带动。按照此次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全方位合作,合作重点是统筹推进双方现代农业、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携手打造全省垦地合作新典范。
汤传信在致辞中说,长丰是安徽省会合肥市辖县,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三化联动和科学发展,经济发展提速跨越,综合实力跃居全省县级第一方阵,成为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64亿元和13.8亿元,均较2005年翻两番以上。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淮同城化、合肥经济圈等多项战略的叠加实施,长丰县广阔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必将成为一方发展的热土。顺应发展新要求,面对发展新机遇,长丰县与水家湖农场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合作共建,开启垦地合作的新里程。
刘国强在致辞中指出,加强场县合作既是重大的历史机遇,也是重要的发展课题。水家湖农场是长丰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依相连,不可分割。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场县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场县深化合作是双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实际行动,是农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长丰县发展建设的战略举措,标志着双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必将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政府与农场的合作双赢。
程军在讲话时首先对长丰县政府长期以来对农场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场县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在介绍了安徽农垦基本情况和垦地合作基本模式、成功典范后,程军指出,“十一五”以来,安徽农垦把加强垦地合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新形势下加快经济转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举措加以落实,在发展上以“互利共赢,合作发展”为原则,坚持与省委、省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与相关市县发展目标相结合,垦地合作已取得了丰硕成果。水家湖农场是安徽农垦唯一一家在省会合肥市域范围内的农场,也是距离农垦集团总部最近的农场,与长丰县在区位、土地、技术、组织、政策、资金等方面互补性极强,双方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在农场实现转型发展的同时,也将极大地推动长丰县域经济的发展。程军要求,水家湖农场要紧紧抓住这次合作机遇,加强沟通与联系,加快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提高农场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在各级领导的见证下,汤传信与刘国强代表双方签订了《长丰县人民政府与水家湖农场合作协议》,黄锐与刘国强代表双方签订了《中粮集团项目用地投资合作合同书》。中粮集团“中国植物油长丰油籽加工项目”是场县合作的第一个重大项目,该项目占地320亩,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主要生产经营菜籽油、棉籽油及精炼色拉油等,计划2012年底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各项税收除去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外,“县级留成部分”的50%将奖励给农场,用于解决农场因土地出让造成的就业困难、人均耕地减少、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