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09-06-24 浏览次数:3437
根据《2009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9〕2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和比例。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根据皖人发〔2009〕23号文件规定,笔试总分达到12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下同)。 (二)资格复审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合肥市巢湖路283号新长城大酒店6楼组织人事处)。 (四)资格复审要求。入围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属全日制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与招聘岗位有关的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与招聘岗位有关的证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同时办理缴费手续,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规定,专业测试费用为80元/人。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实际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原始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初步定在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和专业实务测试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分析判断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实务测试:统一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农垦基层单位实地调研,考生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拟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调研报告。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则以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为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核、体检。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0%,专业实务测试占35%)。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未能在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并按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责任,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洪浩 咨询电话:0551-2657750 传真:0551-2657586 监督电话:0551-2672951 |
||
function doZoom(siz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ontentzoom').style.fontSize=size+'p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