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湖农场出台种子生产和产品收购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7745
5月30日,潘村湖农场召开第十一届职代会第一次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出台了《潘村湖农场种子生产和产品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一届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团长、各职代组组长、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为适应种业发展需要,做强做大种子产业,使种子产业化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该场依据《职工家庭农场土地承租协议》和《职工身份田承包协议》的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对种子生产规程、质量管理、产品收购、质量标准、结算办法、奖惩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
会议由场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林贤传主持,场长柏华胜就《办法》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认为,《办法》对农场原有的种子生产与管理规定作了系统地整合集成,兼顾了企业和职工利益,进一步明确了农场、种子公司、农管区和职工家庭农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农场种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决议。根据《职代会条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尚需提交全场职代会确认。(杨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