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警惕“名牌评比”陷阱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企业警惕“名牌评比”陷阱

发布日期:2002-11-01 浏览次数:5803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发出紧急通知,要 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的名 牌评比活动,并提醒各有关企业提高警惕,拒绝参 加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评比活动。+ 据了解,最近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收到企业传 来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等单 位所发“2002中国特产名牌发展高峰会”文 件。该文件称“组成2002中国特产名牌发展高 峰会组委会,并邀请国家质检总局领导担任组委会 顾问”。经查实,该“高峰会”组委会冒用国家质 检总局领导的名义,招揽企业参加会议,影响十分 恶劣,国家质检总局将对此追究责任并进行严肃处 理。+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在发出的《关于坚 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的名牌评比,拒绝参加各种以营 利为目的的名牌会议的紧急通知》中重申,国家质 检总局坚决反对冒用国家质检总局领导的名义,冒 用有关组织的名义,以召开“名牌研讨会”、“名 牌峰会”、“名牌产品展览会”等为名,进行各种 乱评比和变相评比活动。+ 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制止乱评比,通知要求各 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要组织企业参加此类活动, 并提醒企业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此外,《通 知》指出: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 定,合法有效的名牌产品只有两类:一类是“中国 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 战略推进委员会进行;一类是省级(自治区、直辖 市)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牌战略推进机构进行。除此之外,其他各种形式 的名牌评比、评价行为,都是违背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 题的通知》,评价结果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马 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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