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建立纪检监察协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7-03-28 浏览次数:4862
办法赋予了协作区工作职能:在集团纪委领导下,实行“一事一授权”,受委派开展信访举报件、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和企业巡察、作风监查、业务交流、调查研究等活动。协作区工作机制:一是各协作区组长、副组长单位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分析研判问题,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建立垦区纪检监察人才库,整合企业执纪监督力量;三是各企业党委要在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给予协作区支持保障,企业纪委要通力配合,服从组长单位的工作安排。
办法规定了协作区工作纪律:参加调查核实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治、办案、保密、廉洁等各项纪律,挺纪在前、轻车简从,不提任何无关要求,提升执纪监督效率;被调查企业纪委要负责做好协调、联系等相关配合工作,不得过问和干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