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淮河流域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淮河流域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3-08-05 浏览次数:4265


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省农业(农林、农机、畜牧、 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局、办):+
今年入汛以来,特别是6月下旬以后,淮河流域发生了 1991年以来的最大洪水,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后重 建和恢复生产的任务很艰巨。为此,灾区各级农业部门 要紧急行动起来,在继续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及 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灾后农业生产恢复上来,精心组织 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现就做好淮河流域灾后农业生 产恢复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形势,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洪涝灾害给农业所造成的 严重影响。抓好灾后农、牧、渔业和乡镇企业恢复生产 是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农业 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抓紧研究制定灾后 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方案,把各项抗灾自救措施落到 实处。要带领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抗灾救灾第一 线,帮助解决灾民在恢复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精心 组织指导农民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最大限度地挽回灾害损失。

二、抢排农田渍水,抢修水毁设施+
排涝降渍和修复水毁农田是恢复农业生产的当务之急。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广泛发动、 组织农民群众,全力投入堵口复堤、排涝降渍、抢修水 毁农田和工程设施等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农业机械和 农机人员的组织调度,尽可能多地调用拖拉机、农用运 输车以及抽水排涝机械,组织成立物资运输、排涝降渍 作业队,及时抢运救灾物资,积极投入排涝降渍,充分 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农垦部门要组织农场职工加强辖 区内河道堤防、涵闸桥梁的除险、加固,抓紧修复水毁 农田,及时抢排农田渍水。

三、完善救灾预案,狠抓措施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退排水进度、受灾程度、不同地 区、不同作物和农时季节,有针对性地科学合理地采取 抗灾救灾措施。

种植业生产的恢复要针对受灾的不同程度,分别采取切 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对受灾较轻的作物和田块,要以清 沟排水、增施肥料、防病治虫为重点,加强田间管理, 促进苗情恢复转化;对受灾较重的作物和田块,要能保 则保,以查苗补苗为主,不宜轻易改种;对因灾绝收的 作物和田块,要根据退排水情况,抢时间、争季节,及 时采取改种措施,努力扩大有市场需求、适应性强、短 生育期的玉米、绿豆、牧草、蔬菜等作物面积;对短期 内不能退水、排水的地区,要着手安排秋冬种。+
畜牧业生产的恢复要突出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 水灾之后无大疫。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抓住国家高度重 视动物疫病防治的契机,加快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和扑灭机制,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抓紧建立重大动 物疫病紧急反应机制。当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 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死亡畜禽污染的场地、 过水圈舍、畜禽饮用水彻底进行消毒灭源;严格执行强 制免疫措施,组织开展灾后免疫注射工作;严防病死畜 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的肉食安全;加强饲 养管理,做好饲草饲料脱毒,防止畜禽中毒。同时,要 根据市场行情和消费旺季,积极引导农民及时增养补 栏。

渔业生产的恢复要抓紧组织渔(农)民迅速修复水毁工 程,帮助灾民整治鱼塘、疏浚淤泥、修复塘基;及时采 取补放补养措施,突出抓好“稻鱼工程”;加强鱼塘卫 生消毒和水生动物防疫工作。+
乡镇企业的生产恢复要与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 新结合起来,加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输业,统筹村镇搬 迁和小城镇建设,促进乡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 地处行蓄洪区和灾害易发区域的企业不得就地重建、复 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落后的企业,要加快转产 和技术改造。+
行蓄洪区的农业结构调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 地制宜地发展农、林、牧、渔业,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 构,实行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
四、加强组织服务,落实扶持政策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作物改种补种、畜禽增养补栏、 渔业补苗放苗的需要,及时组织调剂、调运恢复生产急 需的种子种苗和畜禽良种。组织好救灾化肥、救灾柴油 以及农药、兽(鱼)药、消毒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供 应。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成立技术专家组,开展 技术培训,深入灾区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推广救灾 减灾技术,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 加强信息引导、技术指导和宣传工作。加强农资市场监 督和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和抢鱼、偷 鱼、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及时调解因 灾引起的农(渔)民纠纷,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 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当地党 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扶持灾区和减轻灾区农民负 担的各项政策规定逐项落实到每个受灾户。要主动配合 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按照“轻灾少减,重灾多减, 特重全免”的原则,切实做好农(牧)业税的灾歉减免 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救灾补偿措施。积极配合 有关部门组织好灾区农民外出务工,搞好职业技能培 训,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进行沟通,争取有更多的农 民外出务工。在安排今年下半年和明年项目投资时,实 行向灾区倾斜的政策。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减轻 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坚决停止一切专 门面向农民出钱出工的达标升级和评比活动。各地各部 门在帮助灾区农村重建工作中,不留投资缺口,不得要 求农民配套,不得强迫农民以资代劳。严格控制和压缩 非生产性支出,严禁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项 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种这种那,不得 强制农民接受经营性服务。

关注安徽农垦官方微信平台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