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的土地经营机制---皖河农场土地租赁改革调查

建立新的土地经营机制---皖河农场土地租赁改革调查

发布日期:2003-09-25 浏览次数:4155

中国当代农村历史上曾经过两次土地革命(或者说 “土改”),第一次是解放初期,“打土壕分田 地”,土地由私有变成公有,“人民公社”代表政 府履行土地使用权,农民当家做主;八十年代初 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锅饭”的 格局被打破,土地作为一种资产被农民承包,“种 地交税(费)”是土地产出率升值的“晴雨表”。 一家一户的承包强化了农民种地的自主意识和积极 性,但是“税费拖欠,随意抛荒,平均分田”的问 题越来越突出,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呢?于是“土地 租赁经营”、“先交钱,后种田”、“土地经营权 流转”、“少数人种多数田”等新观念应运而生, 土地的第三次革命便历史性摆在包括国营农垦在内 的农村干部农民面前。笔者近期对安庆西郊皖河农 场土地租赁改革进行了一番调查,许多问题值得人 们思考和应对。
⒈ 农工(民)对土地依恋意识的积淀,形成了“土 地承包难”。
省农垦企业皖河农场于1982年率先在全省农垦系统 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的5.5万亩耕地 全部分到户,大集体的格局被打破,农工种地热情 空前高涨,棉花、水稻单产大幅度上升,土地税费 也能逐年上缴农场,该企业一度成为农垦盈利大 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垦“大包大揽”的体 制越来越难适应新的形势,加上九十年代中后期频 繁遭受特大洪灾,农产品价格又出现低迷,农工种 田积极性受挫,开始随意抛荒,甚至不履行任何手 续就外出务工,形成“人走地荒,占地不交”的现 象。表面上看,他们不愿种地,而一旦让他们交出 地,他们又强烈地反对让出“祖宗地”,在他们看 来,土地是“命根子”,“没有它哪有我,没有我 哪有你……”
由于对土地的依恋意识积淀较深,他们难以接受农 场或分场(乡)对土地进行变更或调整,甚至不同 意大户承包更多的耕地,认为这些大户是“地 主”,部分农工看见大户出现规模效益就眼红。去 年底,该场双河分场就发生少数农工用锄头将某大 户稻田挖掘“瓜分”,不让这个大户继续承包大面 积水田。“土地承包难”一度成为农场管理者的难 题。
⒉ 土地承包“制约机制”缺憾,形成了“承包费用 回收难”。
土地属于国有,种国家的土地,必须向有关管理单 位上交税费,这原本是天经地义的规则。但是,由 于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农产品的市场化运作,使管 理机关无法从源头上控制费用,因此上门收税费成 了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近5年来,该场机关工作 人员一到国庆节以后便没有了双休日,他们要下乡 挂点到分场,协助后者起早贪黑地上门向农户一一 收税,苦口婆心地说长比短,指出种地交费的道 理,轻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则搬走家电敢于碰 硬,但收上来的费用与应收取的费用总额相比,相 差较远。年复一年地积累,陈欠款越积越多,企业 效益出现滑坡,资金匮乏导致经济运行举步维艰。 农场有关人士分析,为什么费用回收难?主要原因 是土地承包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农场在收取费用 过程中,一直注重稳妥操作,合情合理,难以使用 强制手段,因此,多年来,该场从未出现因为收税 造成的不良后果,甚至自九十年代末以来多次降低 收费标准,但是税费拖欠现象仍有增无减,当天农 工有句顺口溜“利税费不交,楼房照样竖得高。这 样做,太糟糕!”这种现象让不交费的人心安理 得,而主动交费的人却心有不甘。
⒊ 推行“先交钱,后种田”,是从根本上解决“两 难”问题的重要举措。
“土地承包难”和“费用回收难”不仅是皖河农场 的个性问题,而且也是全省农垦的共性问题。据了 解,周边县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难”。2002 年末,省农垦事业管理局组织调查组前往江苏、浙 江等地垦区调研,发现两省农垦普遍推行“先交 钱,后种田”的改革,获得成功,他们把土地作为 资产(或资源)来经营,改“承包”为“承租”, 改“生产经营”为“资产管理”,改“先种后交” 为“先交后种”,这“三改”是土地租赁改革的核 心内容。
皖河农场于今年3月展开改革的宣传发动,4月份摸 底调查,7月在战胜“非典”后又一次营造氛围,组 织召开基层干部和农工开座谈会,掀起关于土地租 赁改革的思想解放大讨论的热潮。大部分农工表示 认同,认为改革势在必行;也有一部分人表示反 对,“求稳怕乱”,有的人甚至表达激烈的对抗情 绪。对此,农场党委多次组织讨论,反复征求意 见,但改革的决心不动摇,并提出了“三个结 合”、“两个打破”、“两田制”的举措,三个结 合,就是把土地租赁改革与清欠工作结合起来,凡 不还欠款或不列还款计划的,一律不能承租土地; 把改革与社保结合起来,不按上述规定交款或还 款,将取消其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资格,把改 革与清理劳动关系结合起来,不按上述规定操作, 将其清理出职工队伍,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可 采取以欠款买断工龄方式,置换职工身份。这三个 结合均有政策和法律依据,两个打破,即打破生产 队格局,按水系和管理方便将土地集中连片;打破 职工劳力、人口界限,鼓励有识之士承租或大面积 承租,形成“少数人种多数田,大农场套小农场” 的新格局。三田制,即地分两类,一类是身份田, 保障人口基本生活,实行“三费”自理;另一类是 招标田,集中成片向社会公开招租,不受场内场外 干部、职工限制。第三类是人口田,根据皖河农场 人多地少的特殊性,确保非职工和弱势群体耕者有 其田。
建立新的土地经营机制,一是有利于形成土地规模 经营,“少数人种多数田”,集约化程度和优势农 产品生产水平将得到提高;二是有利于保护土地资 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有利于形成“利益共 担”的风险机制,农场职能由生产经营型向资产管 理型转变,把家庭农场(农户)直接推向市场。
王 洪
地址:安庆市西郊皖河农场 办公室 邮编:24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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