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三个转变” 改进农垦企业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03-11-25 浏览次数:3958
一、对党员管理要由重“服从”转变到重“服务” 上来
+ 作为党员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在各自的工作 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党章》规定党员 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 理的目的。由于农垦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较多,特 别是企业改制,下岗党员、流动党员不断增多,这 部分党员由于各种原因,有的不能及时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有的不能按时交纳党费,有的不能积极完 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的甚至成为标准的“三 不”党员。对于这部分党员,有的党组织显得耐心 不够,简单强调党员的服从地位,认为对这些党员 有效的办法就是组织除名。笔者认为,加强对农垦 企业中下岗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不宜简单采取组 织除名的手段。有效管理这部分党员,关键是企业 党组织要转变工作方法,把加强教育管理和搞好服 务相结合,努力在搞好服务中达到培养情感、加强 管理的目的。例如,对下岗党员要积极帮助他们更 新知识、掌握技能,积极为他们寻找再就业门路。 对生活特困的下岗党员要定期走访和慰问,并给予 必要的资助。对流动党员,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档 案,对每个流动党员的去向和外出时间要心中有 数,并经常利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联系,增 进了解,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在外务工经商活动中遇 到的困难。事实证明,那些在困难情况下能及时得 到党组织关心、支持的党员,对党更富有感情,并 能把这种感情转化为自觉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带 领职工共同致富的实际行动。
二、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由靠“人治” 转变到靠“法治”上来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 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其目的在于,保 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正确贯彻执行; 支持和帮助场长(经理)、董事会实行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 重大问题的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 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但由于长期以来农 垦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缺少必要的制度 保证,一些企业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不正常现象: 党政关系协调的,再小的问题,党组织都参与研 究;党政关系不协调的,再大的问题,党组织也不 能参与决策。实际上,企业中许多重大决策的失误 都与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行为不规范有 关。为了有效的改变这种“人治”状况,笔者认 为:第一,要建立制度。每个企业都要根据《党 章》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制定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和刚性都较强的参与制 度,明确规定企业党组织应参与哪些决策,参与的 程序是什么,使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不 因企业法人代表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企业法人代表 态度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党组 织负责人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第二,要加强教育, 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实行企业党组织参与重 大问题决策制度的认识,增强他们主动接受监督的 自觉性,也要教育企业党务干部敢于和善于参与企 业重大问题决策,并不断提高自己参与决策的能力 和水平。第三,要强化督查。农垦企业上级党组织 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属企业党 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对于有意拒绝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 的决策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场长(经理) 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企业党务干部要从追求“有位”转变到追求 “有为”上来
农垦企业党务干部是一支素质优良的企业骨干队 伍,对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 用。但是,随着企业领导体制的转变,企业党组 织、企业党务干部由原来的直接行使生产经营指挥 权变为着重思想领导的服务职能上来,一些企业党 务干部不适应这种转变,认为企业的党务干部是二 线岗位,思想上缺乏有所作为的准备。有的党务干 部不懂得在新的领导体制下怎样创造性地开展企业 党建工作,不干怕失责,干多了又怕越位。针对这 种不适应性,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 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他 们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要在企业党务干部中大力 倡导讲奉献、比贡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鼓励他们 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建功立业。其次,要加强培 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 帮助他们掌握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本 领。与此同时,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也要十分关心 企业党务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努力为他们创造一个 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大圹圩农场党群办 杨朝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