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圹圩农场非职工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已实施

大圹圩农场非职工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已实施

发布日期:2003-10-31 浏览次数:4235


为了切实解决在我场长期居住的非职工人员老有所 养的迫切愿望,在农场领导的关心和天长市社保局 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的要求及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经 过农场与天长市社保局多次洽谈协商,社保局同意 我场非职工人员加入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按照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费,并按规定记录个人帐户。这批人员一般应按月 缴纳养老保险费,鉴于这部分人的实际情况,也可 以按半年、年度缴纳,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 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 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全场已有177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 了职工养老金手册。农场的这一举措,极大地调动 了这部分人参加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稳定了人心, 有利于农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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