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要求“两节”期间做到“13个严禁”
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4297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农垦集团有关规定精神,
通知指出,农垦各部门单位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节点,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明确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自觉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宴请服务对象、收受服务对象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赌博,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收送土特产,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农垦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职工群众,形成监督合力,营造监督氛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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