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集团公司发布安徽农垦信息载体发稿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6-23 浏览次数:3736
一、农垦信息载体管理。《安徽农垦信息网》和 《安徽农垦情况》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由办公室主 管,宣传科(信息中心)和秘书科具体承办。集团 公司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信息载体的指导,办公室主 要负责对日常稿件的审核,宣传科(信息中心)和 秘书科负责对刊发稿件的编辑、组织稿源及网站日 常维护。+ 二、信息内容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宣传工作要“三 贴近”的原则,信息宣传工作要围绕集团公司党委 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抓住典型。 《安徽农垦信息网》主要以刊载垦区在加快农垦 “三化”发展战略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典型经验, 各条战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 人物、先进事迹,垦区重大新闻及有关工作的指导 性、研究性文章等为主要内容,一般性会议、活动 及领导活动,原则上只作简讯刊发。《安徽农垦情 况》主要刊载上级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集团公司重 要决策,农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典型经 验介绍以及垦区主要工作动态等。所刊稿件的内容 要真实、准确、可靠,文字要规范、简洁、流畅。 三、投稿发稿程序。需要在《安徽农垦信息网》发 布信息和在《安徽农垦情况》上刊载的文章,统一 报送办公室审核、编发。其中,集团公司机关各处 室(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 集和稿件撰写工作,为网站提供各类准确及时的信 息,经本处室(部门)领导同意后发稿;各单位宣 传工作人员采写的稿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发 稿;场(处)级以上领导个人投稿,分别经集团公 司分管或主管领导同意后发稿。
四、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网站保密工作的管理。 凡带有密级(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一律不准 以任何名义转发或摘录刊发;涉及到垦区企业经营 的有关商业秘密不得刊发;有损于安徽农垦形象的 内容不得刊发。要加强对信息中心机房的管理,除 工作需要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信息中心机 房。
五、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规 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 的有关信息上网刊载。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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