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亢农场等4家企业被评为2004年度市级劳动保障年审合格单位
发布日期:2005-07-29 浏览次数:3031
2005年7月14日《蚌埠日报》4版刊载蚌埠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年审公告,龙亢农场、雁湖面粉有限公
司、龙亢农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公司、龙亢农场医
院名列其中,成为2004年度蚌埠市956家企业当中劳
动保障年审合格单位 。劳动保障诚信是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基本要
求,也是全面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
劳动保障年审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推动各类企业逐步建立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
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性。
龙亢农场及其所属企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劳动法》、《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 ,与劳动者建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劳动关
系,重视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
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纠
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所有
制形式的多样化,龙亢农场在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就
业培训、工资支付、执行工作时间、参加社会保险
等方面非常重视,让职工充分享有合法权益。+龙亢
农场自1998年参加属地社会保险以来,年年要为职
工缴纳 300—500万元的社保费,解决了职工的后顾
之忧,使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2003年至今,一
部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场的关心和
帮助下享受了失业金待遇,缓解了困难 ;在2004年
秋季的农业体制改革中,场劳资科、农业公司严格
审查把关,对全场签订身份田及租赁田承包合同的
1700多人,进行身份确认,清理了一部分非职工土
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合同主体双方权益,使农业体
制改革顺利进行,平稳过渡,保障了农场的社会安
定。良好的用工环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了
龙亢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4年,龙亢农场
等4家企业,在依法建立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履
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社保缴费,遵守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顺利通过《安徽省企业劳
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被蚌埠市评为劳动保
障年审合格单位。(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