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亢农场等4家企业被评为2004年度市级劳动保障年审合格单位

龙亢农场等4家企业被评为2004年度市级劳动保障年审合格单位

发布日期:2005-07-29 浏览次数:3031

2005年7月14日《蚌埠日报》4版刊载蚌埠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年审公告,龙亢农场、雁湖面粉有限公 司、龙亢农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公司、龙亢农场医 院名列其中,成为2004年度蚌埠市956家企业当中劳 动保障年审合格单位 。劳动保障诚信是建立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基本要 求,也是全面推进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 劳动保障年审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推动各类企业逐步建立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 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性。 龙亢农场及其所属企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劳动法》、《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 ,与劳动者建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劳动关 系,重视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 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纠 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所有 制形式的多样化,龙亢农场在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就 业培训、工资支付、执行工作时间、参加社会保险 等方面非常重视,让职工充分享有合法权益。+龙亢 农场自1998年参加属地社会保险以来,年年要为职 工缴纳 300—500万元的社保费,解决了职工的后顾 之忧,使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2003年至今,一 部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场的关心和 帮助下享受了失业金待遇,缓解了困难 ;在2004年 秋季的农业体制改革中,场劳资科、农业公司严格 审查把关,对全场签订身份田及租赁田承包合同的 1700多人,进行身份确认,清理了一部分非职工土 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合同主体双方权益,使农业体 制改革顺利进行,平稳过渡,保障了农场的社会安 定。良好的用工环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了 龙亢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04年,龙亢农场 等4家企业,在依法建立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履 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社保缴费,遵守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顺利通过《安徽省企业劳 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被蚌埠市评为劳动保 障年审合格单位。(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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